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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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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被遗忘的目的地查验

作者:

白月寒潮


       目的地查验是指进口货物被指定到目的地查验,企业提货之后要通知目的地的海关商检部门来场实施商品检验,然后才能销售和使用。目的地查验的消息只体现在海关查验信息中,写在货物放行信息之后,报关人员不留意的情况下容易遗漏。而目的地查验是和现场查验脱节的,目的地的海关商检部门除非专门去查找,否则并不知道那些货物需要目的地查验,全靠企业自主通知。所以企业在不知情或不了解情况下销售和使用的案例很多,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擅自出口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或者擅自出口应当申请出口验证而未申请的出口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海关处罚,而且处罚的力度还是不小的。按目前的条件来看,报关人员要仔细看清海关放行信息,并将此信息发给收货方,如果因为报关企业没有及时传递目的地查验信息而造成问题,是由报关企业承担罚款的。总是觉得现行法规不合理,但在法规未完善前,也只能如此了。

 

目的地查验,进出口商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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