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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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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内销补税的价格怎么申报?还有这几个重要方面别忘记!

作者:

白月寒潮


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价格按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211号令)的规定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在实际业务中一般以其合同有效期内或电子账册核销周期内已进口料件的成交价格计算所得的加权平均价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所以原则上只要按以上海关提示的加权平均价格申报补税就可以了。说得那么简单,是不是真的呢?如果是按料号别备案的电子账册或手册就是那么简单了。相比于料号级备案,按项号别归并的,就要麻烦多了。企业要内销的保税料件往往是其中几个料号,而不是归并后的料件,不能使用项号别的进口申报价格。要向海关提供归并前的进口记录,包括归并关系,进口发票,装箱单等进口资料,并计算好核销期内的平均进口价格。要准备的资料可不少。所以说料号别的备案就是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

然而加工贸易保税料件内销是海关稽查的重点环节,按法规要求的时间,以符合法规要求的价格补税在程序上是没有问题的。但内销补税的价格是否经得起推敲,则还要看以下三方面。

第一方面:保税料件的成交方式。原进口的保税料件的成交方式是CIF的,即包括了进口运费和保险费。按这个价格申报内销补税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保税料件的成交方式是FOB甚至是EXW,原进口的保税料件的价格就不含运保费,向海关申报内销补税时,要加上这部分运保费。至于运保费如何摊分,则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来计算,并且留下分摊计算依据,作为将来应对海关稽核的证据。

第二方面,特许权使用费。世界500强企业在中国投资建设的企业基本上是大型的加工贸易企业,由于产品是返销回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不涉及特许权使用费,也无需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如果涉及成品内销(不良品,残次品,边角料内销除外),海关也许会和企业讨论特许权使用费的问题。这是企业在成品内销定价是需要考虑的。

第三方面,设备和模具使用费。这部分的费用最容易被遗忘,也比较难理解。大中型的加工贸易企业肯定有自己的产业链,有零件供应商,而这些供应商有很多也是加工贸易企业。上下游企业使用深加工结转的方式交付保税料件。大中型的加工贸易企业为了降低价格,提高品质,缩短交货时间,保护产品专利技术等方面着想,会将设备和模具(国内制造)无偿借给供应商作生产使用。这样生产出来的保税料件由于不含固定资产折旧费所以价格会更加便宜。但从海关的角度来看,这是因为大中型的加工贸易企业为供应商提供了协助,而导致价格下降,设备和模具的折旧费用应该计算入保税料件的价格中。

总而言之,法规的定义是按原进口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按进口价格申报是没错,但原来的进口价格是否正确又另当别论,要经得起审查和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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