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2023

-

02

海关总署废止这5部法规

作者:

白月寒潮


2023年2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进一步规范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制度,推动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根据监管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内容已被现行政策覆盖或者已不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的2001年第13号公告、2005年第38号公告、2005年第57号公告、2009年第51号公告、2013年第51号公告等5部公告。

公告内只有文号,文件名称和取消具体原因如下。

2001年第13号公告(增列料件放弃和成品放弃的监管方式);

--目前已经没有这两个监管方式,而是改成了0200料件销毁,0400边角料销毁。

2005年第38号公告(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有关问题);

--报关员注册已经取消。

2005年第57号公告(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

--纸质加工贸易手册已经取消。

2009年第51号公告(加工贸易外发加工业务管理和H2000外发加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外发系统)操作等有关问题公告)

--目前统一使用单一窗口申报。

2013年第51号公告(广东省内加工贸易企业合同备案(变更)、异地加工、内销等有关问题公告

--全国海关做法已经统一,加工贸易批准证已经取消。

上述法规的取消对当前的进出口业务没有影响。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号,关于废止2001年第13号等5部公告的公告,海关法规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