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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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追溯期

作者:

白月寒潮


根据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这2年时间是按违法发生日起算的,但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按行为终了日计算。

2022年末深圳海关对深圳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稽查时发现该公司 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期间,未办理海关手续向深圳市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保税货物不锈钢片共95吨,货物价值172万元,涉及税款28万元。

按法规上述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持续状态的,应该按行为终了日计算,该违法行为并没有超过行政处罚追溯期。应该将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的违规行为视为同一个违规行为处理。

不过深圳海关还是本着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出发点,将违规行为拆分为两段,将2018年6月-2019年6月的违规行为认定为海关稽查发现时已超过行政处罚追溯期不予行政处罚。由此对企业减轻了处罚。

行政处罚追溯期,海关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