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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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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等6单位关于印发《海运 航空 铁路口岸外贸进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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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9月27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等6单位关于印发《海运 航空 铁路口岸外贸进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参考》的通知,公布了口岸进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只具有参考意义。反映了提高口岸业务效率的意愿。

海运 航空 铁路口岸外贸进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