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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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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第十次“放管服”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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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37号)

在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与进出口相关的主要有以下内容。

1.大力支持跨境电商:2022年底前再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出台更多支持海外仓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贸促机构、会展企业以“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方式举办境外自办展会,帮助外贸企业拓市场、拿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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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出口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贸易金融产品,提升贸易融资服务水平。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海外仓企业和项目提供定制化的信贷产品及出口信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3.持续优化单一窗口功能:2022年底前,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开展进口关税配额联网核查及相应货物无纸化通关试点。在有条件的港口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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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动发展多式联运:加快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多式联运改革,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降低综合货运成本。2022年11月底前,开展不少于100个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

“放管服”改革措施,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