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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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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征税及携带入境最新规定

作者:

白月寒潮


2022年10月31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电子烟征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02号)对电子烟货物进口,个人携带物品入境征税做出了详细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实施。

货物渠道进口:征收36%的消费税

烟弹归类:24041200.00“不含烟草或再造烟草、含尼古丁的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

烟具(无论是否含烟弹)归类:85434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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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携带物品入境:

免税限量:

海外进境:

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

港澳往返:

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3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ml。

短期内多次来往:

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1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2ml。

物品征税:税率50%

超出免税限量,但在自用合理范围内。(免税限量的1倍以内)*按规定超出自用合理范围的应视为进口货物办理通关征税手续。

*16周岁以下不可携带。

关于电子烟征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2022年第102号,电子烟征税消费税,电子烟入境免税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