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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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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266种服装实施采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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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进口服装采信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120号)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进口《实施采信的进口服装商品编号清单》所列266种服装的,可以委托采信机构实施检验,海关依照《采信办法》的规定对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实施采信。

法规对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检验报告内容检验报告有效期签发日起1年)采信机构要求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报关单申报要求: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进口货物如需申请实施采信,申报时应在“货物属性”栏按照“检验结果需采信”类型申报,在对应货物项号的“产品资质”栏中录入“采信机构代码/检验报告编号”,并在“随附单据”栏上传《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见附件4),海关按照《采信办法》实施采信。

对于上述服装进口来说,实施采信管理可以提高进口通关效率,不仅可以提前取得检验报告,货物到港后第一时间就能办理通关放行。而且检验报告一年之内有效,同样的商品不用反复在口岸申请商检。

 

 

参考:法规原文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20号(关于进口服装采信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信办法》),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服装检验实施采信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采信商品范围

  根据进口服装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进口《实施采信的进口服装商品编号清单》(见附件1)所列服装的,可以委托采信机构实施检验,海关依照《采信办法》的规定对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实施采信。

  二、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

  采信机构应当按照《进口服装采信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见附件2)要求对进口服装实施检验。

  三、检验报告内容

  采信机构接受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委托,对进口服装实施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符合《采信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随附采信商品照片。

  四、检验报告有效期

  采信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采信机构要求

  (一)申请条件。

  检验机构申请纳入进口服装采信机构目录管理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除满足《采信办法》第七条第一、二、四、五、六款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检验机构,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者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施的ISO/IEC 17025认可,且检验能力范围应包括本公告附件2所列明的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检验机构,应当获得由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互认协议(ILAC-MRA)签约认可机构实施的ISO/IEC 17025体系认可,且检验能力范围应包括本公告附件2所列明的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

  (二)申请方式。

  申请机构应当按照《采信办法》第八条规定向海关提交申请材料。具体申请路径如下: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业务应用—标准版应用—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申请流程详见《“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机构目录管理”事项服务指南》(见附件3)。

  六、申报要求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进口货物如需申请实施采信,申报时应在“货物属性”栏按照“检验结果需采信”类型申报,在对应货物项号的“产品资质”栏中录入“采信机构代码/检验报告编号”,并在“随附单据”栏上传《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见附件4),海关按照《采信办法》实施采信。

  本公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实施采信的进口服装商品编号清单.doc

     2.进口服装采信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doc

     3.“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机构目录管理”事项服务指南.doc

     4.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doc

  海关总署

  2022年12月1日

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

进口服装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提运单号:

货物总值:

货物清单及对应检验报告列表:

(请在附页表格填写)

本公司承诺本符合性声明内容准确、属实,本批次进口服装已由采信机构实施检验,符合采信要求以及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本公司对上述声明负责,履行在相关质量安全监管环节中因质量安全问题所引发的销毁、退运、整改、召回责任。如有虚假愿承担与此有关的法律责任。

授权人签字:

企业名称及签发日期(加盖公章):

注:授权人应为签发企业的质量安全、关务或物流负责人。

 

货物清单及对应检验报告列表

商品名称

(按报关单申报顺序)

商品编号

10HS编码)

规格/型号

数量

(件)

采信机构代码

检验报告编号

 

 

 

 

 

 

 

 

 

 

 

 

 

 

 

 

 

 

 

 

 

 

 

 

 

 

 

 

 

 

 

 

 

 

 

 

 

 

 

 

 

 

 

 

 

 

 

 

 

 

 

 

 

 

 

 

 

 

 

 

授权人签字:

企业名称及填写日期(加盖公章):

注:授权人应为签发企业的质量安全、关务或物流负责人。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20号,进口服装采信,采信办法,采信机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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