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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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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266种服装实施采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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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进口服装采信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120号)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进口《实施采信的进口服装商品编号清单》所列266种服装的,可以委托采信机构实施检验,海关依照《采信办法》的规定对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实施采信。
法规对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检验报告内容,检验报告有效期(签发日起1年),采信机构要求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报关单申报要求: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进口货物如需申请实施采信,申报时应在“货物属性”栏按照“检验结果需采信”类型申报,在对应货物项号的“产品资质”栏中录入“采信机构代码/检验报告编号”,并在“随附单据”栏上传《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见附件4),海关按照《采信办法》实施采信。
对于上述服装进口来说,实施采信管理可以提高进口通关效率,不仅可以提前取得检验报告,货物到港后第一时间就能办理通关放行。而且检验报告一年之内有效,同样的商品不用反复在口岸申请商检。
参考:法规原文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20号(关于进口服装采信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信办法》),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服装检验实施采信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采信商品范围
根据进口服装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进口《实施采信的进口服装商品编号清单》(见附件1)所列服装的,可以委托采信机构实施检验,海关依照《采信办法》的规定对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实施采信。
二、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
采信机构应当按照《进口服装采信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见附件2)要求对进口服装实施检验。
三、检验报告内容
采信机构接受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委托,对进口服装实施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符合《采信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随附采信商品照片。
四、检验报告有效期
采信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采信机构要求
(一)申请条件。
检验机构申请纳入进口服装采信机构目录管理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除满足《采信办法》第七条第一、二、四、五、六款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检验机构,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者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施的ISO/IEC 17025认可,且检验能力范围应包括本公告附件2所列明的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检验机构,应当获得由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互认协议(ILAC-MRA)签约认可机构实施的ISO/IEC 17025体系认可,且检验能力范围应包括本公告附件2所列明的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
(二)申请方式。
申请机构应当按照《采信办法》第八条规定向海关提交申请材料。具体申请路径如下: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业务应用—标准版应用—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申请流程详见《“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机构目录管理”事项服务指南》(见附件3)。
六、申报要求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进口货物如需申请实施采信,申报时应在“货物属性”栏按照“检验结果需采信”类型申报,在对应货物项号的“产品资质”栏中录入“采信机构代码/检验报告编号”,并在“随附单据”栏上传《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见附件4),海关按照《采信办法》实施采信。
本公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3.“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机构目录管理”事项服务指南.doc
海关总署
2022年12月1日
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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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服装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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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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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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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运单号: |
货物总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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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清单及对应检验报告列表: (请在附页表格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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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承诺本符合性声明内容准确、属实,本批次进口服装已由采信机构实施检验,符合采信要求以及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本公司对上述声明负责,履行在相关质量安全监管环节中因质量安全问题所引发的销毁、退运、整改、召回责任。如有虚假愿承担与此有关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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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签字: |
企业名称及签发日期(加盖公章): |
注:授权人应为签发企业的质量安全、关务或物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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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清单及对应检验报告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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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按报关单申报顺序) |
商品编号 (10位HS编码) |
规格/型号 |
数量 (件) |
采信机构代码 |
检验报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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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签字: |
企业名称及填写日期(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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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授权人应为签发企业的质量安全、关务或物流负责人。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20号,进口服装采信,采信办法,采信机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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