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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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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保税料件内销时如何申报特殊关系

作者:

白月寒潮


根据海关特殊关系申报的要求,加工贸易保税料件在内销时也要申报特殊关系及其对价格的影响。有些企业要问内销时申报与谁的特殊关系?

除了综合保税区,保税成品内销时都是以进口料件为征税对象的,按成品单耗推算出应该补税的料件数量,价格则参考原进口价格。所以内销时要申报的特殊关系当然是进口料件的境外发货商和本企业是否存在特殊关系,而且是否对进口料件的价格造成了影响。

根据《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56号令)的第十八条,区内企业内销出区时,按照货物实际进出区的实际状态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也可以选择按成品对应的进口料件缴税。这样区内的企业在内销时会比较灵活,如果进口料件有因特殊关系影响了价格的情况,就可以选择按成品出区申报,而区外企业在一般贸易进口申报时则按与区内企业的关系来如实填写特殊关系。

同样的如果进口料件涉及反倾销,对美特殊关税等情况,区内企业同样可以选择以成品出区申报,中国产的成品,在一般贸易进口中完全不会涉及反倾销,对美特殊关税。这也是综合保税区的一个不大不小的优点吧。

 

参考:特殊关系有哪些

(一)买卖双方为同一家族成员的;
  (二)买卖双方互为商业上的高级职员或者董事的;
  (三)一方直接或者间接地受另一方控制的;
  (四)买卖双方都直接或者间接地受第三方控制的;
  (五)买卖双方共同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第三方的;
  (六)一方直接或者间接地拥有、控制或者持有对方5%以上(含5%)公开
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或者股份的;
  (七)一方是另一方的雇员、高级职员或者董事的;
  (八)买卖双方是同一合伙的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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