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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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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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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1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所适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决定自2023年4月2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对象货物的中文名称: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英文名称:Dispersion Unshifted Single-Mode Optical Fiber

具体描述: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通常被称为G.652光纤或G.652单模光纤。它同时具有1550nm和1310nm两个窗口。零色散点位于1310nm窗口附近,而最小衰减位于1550nm窗口。其特点在设计和制造时的波长在1310nm附近时的色散为零,1550nm波长时损耗最小,但色散最大。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在上述两个窗口的损耗典型值为:1310nm窗口的衰减在0.3~0.4dB/km,色散系数在0~3.5ps/nm.km,1550nm窗口的衰减在0.19~0.25dB/km,色散系数在15~18ps/nm.km。

主要用途: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具有内部损耗低、带宽大、易于升级扩容和成本低的优点,能广泛应用于高速率、长距离传输,如长途通信、干线、有线电视和环路馈线等网络。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90011000。本次调查不包括该税则号项下其他种类的光纤和光导纤维束及光缆,不包括ITU-T G.657 A/B型光纤产品。

根据商务部2011年第17号公告、2017年第20号公告和2018年第53号公告的规定,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美国公司:

1.康宁公司

Corning Incorporated) 37.9%

2. OFS-费特有限责任公司

OFS Fitel, LLC) 33.3%

3.德拉克通信美国公司

Draka Communications Americas,Inc.) 78.2%

4.其他美国公司 78.2%

欧盟公司:

1.德拉克通信法国集团公司

Draka Comteq France SAS) 12.9%

2.德拉克通信纤维有限公司

Draka Comteq Fibre B.V.) 12.9%

3.丹麦OFS-费特有限责任公司

OFS Fitel Denmark ApS) 29.1%

4.菲布里奥蒂切苏德有限责任公司

Fibre Ottiche Sud–F.O.S. S.r.l.) 24.7%

5.其他欧盟公司 29.1%

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进口反倾销税,商务部2023年第16号公告,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所适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