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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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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典型案例

作者:

白月寒潮


江门海关近期对鹤山某加工贸易印刷品公司进行稽查,发现若干问题,虽然货值不大,但都是加工贸易企业非常容易犯的错误。

一、未经海关许可,擅自转让保税货物

2020年至2022年,企业在执行加工贸易手册期间,擅自将保税料件涂布铜版纸、铁盒生产的成品在国内销售。

--没有申请集中内销,没有按规定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内销手续。

二、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

企业执行的加工贸易手册,海关备案项下成品的涂布铜版纸有形损耗分别1%、3%。经海关稽查发现,实际有形损耗分别为4.9%、5.8%,手册备案的成品单位耗料量与实际不符,造成多耗用保税料件涂布铜版纸。

--日常没有对边角料进行管理,没有及时发现有形损耗数据错误。

三、无正当理由数量短少保税货物

2019年至2022年,企业执行8本加工贸易手册期间,数量短少保税料件涂布铜版纸,不能提供正当理由。

--日常没有进行管理,突然要查找料件短少的原因,当然是无法完成的任务。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下列海关相关监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擅自转让保税货物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无正当理由数量短少保税货物的行为。

加工贸易管理,擅自转让保税货物,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无正当理由数量短少保税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