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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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想都不要想,用差额付汇逃避监管
作者:
白月寒潮
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关税和增值税都要计算入货物成本内,为了获取更高利润,或者让货物在国内的销售价格更具有竞争性,有些人会想着能不能将价格报低一些,反正海关也不知道真实的价格。但是如果低报价格,只能对外支付一部分货款,其他货款怎么办呢?聪明的人会想到用服务贸易支付外汇,或者用个人账户支付外汇等各种各样的方法。
恰恰就是这些貌似聪明的差额付汇方法让普通的一般贸易进口成为了走私活动。外汇管理疏而不漏,只要通过正常渠道付汇,就会留下痕迹,也成为了海关缉私的线索,顺藤摸瓜就可以找到走私嫌疑人。
上海某食品公司在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期间,与他人合作,使用低于实际成交价格的虚假合同、发票等单证委托报关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菲律宾原产香蕉干。部分货款由当事人经正常外汇渠道支付至境外,差额货款通过个人账户支付。
上述行为已构成伪报价格、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的走私行为。经海关关税部门计核,上述涉及低报价格进口的香蕉干的实际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299万元,应缴税款共计人民币49万元,已缴税款共计人民币23万元元,当事人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26万元。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项所列之走私行为。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52万元。(当然还要补税26万元)
一般贸易进口低报价格,伪报价格,外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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